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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根据《对于重新印发&濒迟;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驳迟;的通知》(内地调研字〔2022〕62号)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在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或在库专家审核推荐、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组织审核和评选论证的基础上,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对拟入库专家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有关各方积极响应,分别以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对公示内容提出了异议,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高度重视,对提出的异议逐一甄别研判,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暂缓将个别专家纳入专家库,同时对反映的公示内容错漏之处逐一进行了更正。
现将公示后新增入选(含增补专业)的230名专家(名单见附件一)和56名专家组长(名单见附件二)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更新的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将正式服务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损失鉴定、压覆查询复核、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以及对盟市相关工作的质量监督抽查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业务工作。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各方共同监督,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一: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新增入库专家名单
附件二: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专家组长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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