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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幸福宝8008隐藏入口2024办公厅对于发布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9 号)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于开展2021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295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 2021年度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我厅组织对鄂尔多斯市益园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土地估价机构及其8名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清水河县等10旗县(市、区)《土地估价报告》、及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简称估价协会)进行了检查。2021年8月被检查对象自检,9-10月对提交的自检材料相关信息进行核实,10月下旬随机抽取5名监督检查人,并吸收土地估价专家2名,对照国家及自治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归集有关监管系统数据,复核检查材料,形成检查结果。本次检查估价协会和土地估价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自查材料4份、随机抽取《土地估价报告》32份。
二、监督检查结果
(一)32份《土地估价报告》中有29份合格,3份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估方法选择不合理,使用六年以上未更新基准地价参与评估;二是评估方法选择不科学,如市场比较法案例选择不当,评估使用的参数确定依据不足;叁是报告内容不规范,同一内容或数据前后表述不一致等。
(二)3家土地评估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的评估师的从业情况检查结果为合格。
(叁)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履职情况检查结果为合格。
叁、有关要求
(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的土地估价机构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各盟市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后续整改监督工作,并将整改结果反馈我厅。
(二)内蒙古不动产调查登记与估价协会要规范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的从业行为,对评估报告定期进行检查。各土地评估机构要自查自改,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促进我区土地估价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2021年度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表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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