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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优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专业结构,保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质量,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于重新印发&濒迟;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实施办法&驳迟;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356号)和《对于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412号)有关要求。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新建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请具备条件专家参加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2.年龄在7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51年3月26日后)。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评审和现场调查工作需要。
4.遵守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相关规定。
5.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能够使用矿业软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条件可放宽至中级技术职称。
6.在矿产勘查、矿石加工选冶试验研究、矿产经济研究、矿产开发、矿山(或水源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与矿山建设设计、矿山地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产资源管理等某个或多个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
(二)工作业绩
至少具备以下工作业绩之一:
1.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2项及以上矿床勘查工作或主编过2份及以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不含年度检测报告,下同),且通过验收。
2.作为评审专家主持或参加过2份相应评审专业中型及以上规模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工作。
3.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评审专业2个中型及以上规模矿山采选(冶)工程(或水源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或矿山建设设计工作。
4.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评审专业2个中型及以上规模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或矿山建设设计)的经济评价工作。
5.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评审专业2个中型及以上规模矿山采矿、选(冶)矿工程建设或矿山采矿、选(冶)矿技改工程,并通过验收。
6.作为技术负责人,主编过相应评审专业2个中型及以上规模矿床的专业勘查报告(如物探报告、化探报告、水文地质勘探报告等)。
7 .主编过相应评审专业2个中型及以上规模矿山(床)采矿专项研究报告或矿石加工选冶试验研究报告,并通过验收。
8.主编过相应评审专业2个以上省部级委托的矿产经济研究项目的研究报告,并通过验收。
注:上述主持、主编指排名前两位的人员。
(叁)评审专业要求
评审专业划分为8个专业15个方向:地质矿产(金属、非金属、煤炭、煤层气、储量估算)、物探(煤炭、非煤)、化探、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采矿(煤炭、非煤)、选冶(煤质选煤、非煤)、测量、矿产经济。每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一个或多个方向。
二、申报程序&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一)申请人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下载《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填写推荐意见(退休人员为原工作单位)。
(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负责接收申报材料,组织开展遴选会议,依据总量控制兼顾专业方向的原则,择优确定预选人员。
(叁)预选人员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通过后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四)专家资格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后重新履行遴选程序。
(五)原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中的专家也需填写申报材料重新申报入库。
叁、提交材料
(一)新申报专家提交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申报表》1份;(见附件,可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上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1份(验原件)。&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4.能够说明工作实绩的材料1套(包括编写的设计、报告、论文以及参与评审的评审意见专家签名材料等能够证明工作业绩材料的复印件,业绩统计截至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5.其他证明材料。
6.电子光盘1张。
(二)库中现有专家提交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申报表》1份;(见附件,可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上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1份(验原件)。
4. 电子光盘1张
四、具体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邮寄或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逾期不候。
联系人: 冯 岩 15849156710
胡 雯 0471-3261566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世纪五路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南楼408室。
附 件: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申请表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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