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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以下各单位提交的城乡规划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一、内蒙古新广厦国土资源勘查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二、内蒙古博元土地勘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叁、内蒙古城市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申请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四、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五、鄂尔多斯市宏城国土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
六、通辽市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月1日(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南二环11号自然资源厅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电话:0471-4215812
附件: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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