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协会动态>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内蒙古众鑫安国土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6月9日(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南二环11号自然资源厅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电话:0471-4215812
附件: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27日
附件下载:
内蒙古众鑫安国土技术有限公司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意见.诲辞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