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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乌兰察布市诚信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的测绘资质申请和锡林浩特市高科测绘技术服务所的测绘资质注销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 12 日至2018年11月01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11号国土资源厅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电话(传真):0471—4215839
电子邮箱:苍尘驳迟肠驳蔼126.肠辞尘
附件:测绘资质单位业务审查意见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8年7月02日